现代社会,拆迁是有补偿的,但是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的也很多。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的方式来获得补偿,但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能不止一个。房屋拆迁重建的行为时随处可见的。那么,遇到房屋拆迁赔偿纠纷怎么有效处理?大庆律师事务所根据经验总结以下几点。
一、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一)行政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行政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拆迁管理部门提请公安部门强制拆迁。
(二)司法强制: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行政强制或司法强制只能选一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请或申请强制拆迁,必须非常慎重。
在房屋拆迁过程当中,被拆迁人和拆迁单位要经过多次的协商才能够将最终的补偿方案确定下来,这主要是因为双方会就补偿金额产生一些纠纷。被拆迁人觉得拆迁单位给出的补偿条件不太合理,认为原本还可以拿到更多的经济补偿。而拆迁单位会认为自己开出的条件是完全依照法律法规的,已经没有再退让的余地。
如果双方长时间就赔偿金额有争议,双方可以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要求由房屋管理部门来做最终的仲裁。除此之外,被拆迁人还可以启动司法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权的过程当中,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自己的法律知识储备不够,还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