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概要
本案的发生真的非常具有戏剧性,我代理的这个被告人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他在网上出了一个对象,只有十四14岁,当然了,这个年龄还是比较小的,两个人一来二去呢,就处上了对象。剩下的顺理成章,那自然就是约会了。两个人正在约会的期间呢,小女孩的母亲呢,尾随而至,发现两个人的搂在一起,但是那确实没有发生关系,于是他报警,公安局呢,按照猥亵妇女将被告人刑事拘留。
咱们聊一下什么叫刑法上的妇女?刑法上的14岁以下的女孩儿,规定成幼女。只要有幼女的发生关系,一律按照强奸罪进行定罪,而且这个强奸罪的发生关系的标准特别的严苛,比强奸罪还要严。本案的这个小女孩儿是超过14周岁了,不可能成为幼女的犯罪客体。又由于两个人的没有发生关系,所以公安局按照猥亵妇女罪,准备起诉。
大庆刑事辩护律师下面是我法律观点的概要:
一、犯罪构成方面。
1、从本案发生的前因后果看,被告人的行为并未严重侵害被告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
强制猥亵妇女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人身权利,这一罪名具体侵犯的就是妇女的人格尊严、身心健康和名誉。我们分析一下本案发生的前因后果,就不难看出其实被害人根本就没有遭受身心的伤害和人格尊严的伤害。在聊天记录上可以看出,二人一直是处对象的关系。并且照片上看不出被害人的真实年龄,还有就是对话中询问其年龄的时候,被害人也没有如实告知。就是说,被告人甲一直以为她是成年的。再从本案发生的后果看,事实说明被告人的猥亵行为没有给被告人带来身心健康的严重伤害。
被害人在如此被猥亵之后,是否无脸见人了呢?事实说明被害人面对观众如此十分坦然。被害人还是找了单位开始工作。如果被害人身心健康遭受重创,那么其的心情必然是沮丧的、悲观的,并且会引起心理上重大的反应,而本案没有出现这…
二、从本案的社会危害性来看,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并不严重。
我们都知道,任何犯罪的构成都必须具备三个基本特征,那就是行为的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和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只有其行为给社会带来严重的危害,才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司法解释,与本案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或者不知到期未满14周岁的不作为强奸罪处理。对照本案,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强制猥亵妇女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较小。
根据《刑法》61条,量刑应根据案件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来决定。本案定性没有疑义,但是数额相对较小,对社会的危……
三、主观恶性较小。
被告主观恶性不大,因为家庭困难,法律意识淡薄。所以本案不同于一般的恶性盗窃案件。被告的法律意识淡漠,当人被告的认知不影响定罪,但是请法庭对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予以…
四、法定减轻情节
1、被告人被告人甲自愿认罪,开庭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
2、本案已经和解,并已经全部赔付完毕。
被害人父母也出具了收据和谅解书,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犯罪分子有相关情节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五、其他的从轻情节方面。
被告人归案后,深切悔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对造成受害人的损失悔恨不已.并对整个作案过程主动的做了详细的供述,认罪态度好,坦白交待了所有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查清案件真相,比起拒不认罪、负隅顽抗的被告人其社会危害性要小的多.另一方面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经济损失,被告人和家人积极配合多方筹款,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对被告这种主动退赔,尽力减少受害人损失的情节和认罪伏法、真诚悔罪的态度,望法庭……
六、被告人是首犯和初犯,无前科劣迹。
此前被告行为一致表现良好,无前科,也没有恶劣行为。被告人单位也曾出具书面意见对其的平时表现做了评价,被告人是单位的生……
案件的结果
这个案件法院并没有按照无罪进行处理,本律师呢,也没有按照无罪进行辩护,我是按照有罪从轻进行的辩护,当然了,这个案件的结果相对比较理想,被告人的被判处了缓刑。本代理人也是根据中国的司法实践,作出了这样一个辩护的决策,从等案的结果来看,我认为我的这个决策是对的。
其实我真的希望中国的法院能够大胆的出现很多无罪的判决,法治的进步,经常是在希望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