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资产流转和补偿款分配过程中,若处置不当、不规范的相关的法律风险。
我国刑法对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的直接规定共四十一条,五十四个罪名,这些规定一般直接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或对公共财产的犯罪,如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等。另外,对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较为直接的规定共三十一条,三十二个罪名,这些规定一般对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做统一的惩处。对涉及国有资产的犯罪的间接规定共三十条,四十五个罪名,主要的有:
1、私分国有资产罪。国有企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转移至私营企业名下,与该私营企业各股东私分,所涉金额巨大,已涉嫌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2、滥用职权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国有资产处置权限,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涉嫌构成此罪。
3、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将国有资产划至私营企业名下,造成国有企业严重损失,涉嫌玩忽职守造成破产、严重损失罪。
4、贪污罪。国有企业,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他手段将国有资产,转移并占有至股份制企业名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损失,涉嫌贪污罪。
5、滥用职权罪。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故意逾越职权,通过诉讼司法程序或其他方式将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至股份制企业,即私营企业名下,致使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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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经本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书面许可,本法律意见书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2、本律师事务所接受咨询后,围绕着国有房产的转移过程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走访调查了工商局、房屋管理局、土地局、法院等等机构,调查了包括大庆市某A公司、大庆市某A公司、大庆某A公司等等单位包括工商、房产、和土地以及所有大额债务纠纷的诉讼档案。均未能够发现房产由国有企业大庆市某A公司变更至私营企业大庆某A公司直接依据。本律师事务所所出具的意见,以房产合法归大庆某A公司为前提。
最后、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在当事人协商分配方案的过程中,若能明确确定国有资产有被侵吞的事实或国家人员涉嫌违法,保留向大庆市检察院报案、并向大庆市人民政府、大庆市国资委反应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若有其他人员参与上述情况则也保留向大庆市公安局报案和向全国媒体披露和通过博客,论坛、网络视频等等网络媒体自行披露的权利。
制作单位:黑龙江陈山律师事务所
制作人:陈山公司律师团队
二O**年**月十一日